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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8.探索开展大数据信用融资。依托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推动民营行业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运用供应链大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系统化、智能化、精准化的信用融资服务。支持征信服务机构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合作,归集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构建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引导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水平。总结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运用大数据信用融资经验和做法,探索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出多层次多产品满足不同小微企业需求。整合共享税收、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推动“银税互动”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拓展至B级,加大“税易贷”“税融通”“税银通”等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信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推广收益权质押融资。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稳步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规模。落实《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洛市知〔2017〕26号),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的风险补偿、补贴和奖励,分担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合作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金损失。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大幅增加专利质押融资额度。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探索发展质押融资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授信管理和服务流程,创新开展排污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与供给信息互通,形成日常化的融资需求发布机制,为融资供需双方提供实时对接,每年组织召开两次大型银企洽谈会,银企签约落实率达到85%以上。修订完善《洛阳市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洛金办〔2017〕14号),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不良资产核销机制,鼓励引导商业性担保机构加快发展诉讼担保、工程担保、投标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开展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收益权和经营权抵质押担保业务。根据《洛阳市中小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洛政〔2017〕6号),对银行、保险等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风险补偿,争取银行授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继续发挥债委会作用,把对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债委会推进工作的重点,推动联合授信机制试点工作。落实《洛阳市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推进工作方案》(洛政办〔2018〕56号),成立市场化债转股推进工作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及金融机构、重点企业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共同推进债转股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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