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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省新版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在线运行,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 “三级十同”标准,即省市县三级同一审批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统一,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工作规程和服务指南。加快与各部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到2018年底,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的运转机制,政务云平台和行政服务平台有效运行,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设目标,基本达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探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容缺办理”“区域评价”“联合审验”等专项改革,简化优化关键环节审批程序。定期清理核查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优化报建审批服务流程,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工作模式,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2018年底全面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广“三十五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已经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更有效率,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在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包容审慎监管,为创业创新留出充足空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对个体工商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实行简易注销程序。(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实体经济发展提质,营造宽松有序的运营环境,增强民间投资发展动力。

7.推动民间资本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实省PPP项目操作流程,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积极推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工作模式,提高审查审批效率。积极推动PPP项目入库,利用国家重大项目库及PPP项目信息平台,加大项目储备和对外推介宣传工作。合理开展PPP模式推广工作,充分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不挤占财政支出空间为前提,重点向民营企业推介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类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依规选择社会资本方,采取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进行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不违法违规设立歧视性条款,积极推动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合作,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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