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育基础研究类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浙依法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属科研院所管理序列,在承担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和扶持政策。
(三)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主力军作用。鼓励高校组建世界一流创新团队、建设世界领先科研平台、实施抢占制高点科技项目、持续产出引领性原创成果。支持浙江大学围绕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生命调控与医药健康等重点领域,打造享有世界声誉的顶尖科技创新中心和杰出人才培养基地。支持西湖大学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聚焦生命健康领域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推进合作共建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开展肿瘤诊断、精准治疗、药物研发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建设国家级临床生物样本中心和肿瘤数据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肿瘤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平台。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大院名校,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力争若干优势特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发挥在浙部属科研院所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省属科研院所分类改革,鼓励科研院所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高校、地方政府建设中试转化基地,探索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研发合作机制,提升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与核心技术有效供给能力。
(四)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围绕“卡脖子”重大技术需求,建立产业目标导向的科学问题库。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各级财政根据企业投入情况,视财力状况给予相应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高校院所的前瞻性基础研究,开展目标导向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基础研究能力。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或参与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和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为主或牵头设立创新载体,布局海外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
四、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一)着力培育中青年科研人才。大力支持各类人才计划与工程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中青年人才。支持基础研究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年支持100名杰出青年基础研究人才、1000名青年科研人才。
(二)引进培育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依托重大科研平台,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前瞻性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群体,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对国际顶尖的基础研究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的支持方式。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兴趣与国家战略目标、我省重大需求相结合,开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实施长周期持续滚动的支持方式,一经立项持续支持5年,免除中期检查;经评估优秀的再滚动支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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