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基础研究支持体系。每年实施5个以上目标导向类重大基础研究专项,持续稳定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原始创新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具有创新性的“非共识”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从0到1”的原创性研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着力解决“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从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三)优化基础研究区域布局。发挥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等平台作用,坚持产业导向、需求牵引,聚焦产业特色,明确主攻方向,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支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城西科创大走廊聚焦网络信息和人工智能领域原始创新,积极创建国家先进系统芯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集群和全球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创新中心。支持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新材料、眼视光等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生命健康和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四)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加快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建设,谋划实施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计算、人工智能、重离子等肿瘤精准治疗装置、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项目。对特别重大的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建立基础研究体系
(一)完善实验室体系。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国家未来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围绕智能感知、智能计算、智能网络和智能系统等方向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人工智能国家实验室。聚焦前沿性、前瞻性、专业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培育和提升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聚焦平台性、综合性、交叉性,以培育创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预备队”为目标,打造若干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际一流的高水平浙江省实验室(以下称省实验室),使之成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化对接融通的引领阵地和源头支撑。通过主动设计布局,择优整合原始创新能力、开放共享水平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相关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鼓励研究领域、方向相近或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融通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支持地方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或依托国内外具备较强科研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浙新建。聚焦引领性、区域性、应用性,优化调整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推进提质增效。推进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加强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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