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2019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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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联合监管
各地要创新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监管方式,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支撑,以监控管理、服务考评等功能为途径,以政企信息交换、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精准化、全程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透明度。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网信部门应加强舆情监测、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交通运输部门应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公安部门应配合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做好网约车车辆、驾驶员信息登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七)重视职业培训,增强队伍素质
各地要高度重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队伍素质提升,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驾驶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和证件核发工作,督促教育培训落实到位。行业协会应组织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业务培训、学习教育等活动,建立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三、加强领导,确保网约车管理顺利实施
(八)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合力
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当地网约车的规范发展。交通运输、通信、公安、商务、工商、质监、网信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网约车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效能问责。
(九)开展宣贯培训,保障推进有力
城市人民政府要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家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规范网约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分层次、分批次的宣贯培训,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改革精神落地。要积极沟通网约车企业负责人,确保将改革精神传达到辖区每家网约车企业。要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企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
(十)稳妥有序实施,确保安定稳定
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维护行业安定稳定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务必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停运、罢运和极端冲突事件,维护正常的市场营运秩序;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司机聚集、上访事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网上不发生大规模的传谣、信谣的恶性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依法依规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严肃处置借网约车管理之名煽动闹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业和社会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