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深圳益肤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店发布含有“皮炎膏,荨麻疹,清疹祛湿,湿疹、过敏、体股癣、牛皮癣”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可以治疗疾病,易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2月,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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