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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应用区域试点,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深化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实现民生保障服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梳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目录体系,构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打通信息壁垒。


稳步实施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职能,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所产生和管理的数据集,编制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数据开放。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优先开放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大的数据集。加强对开放数据的更新维护,不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保证动态及时更新。


规范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加强共享开放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共享开放数据汇聚、存储和安全的管理机制。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和密码管理等规范标准,加快应用自主核心技术及软硬件产品,提升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数据再利用安全管理。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7年,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体系;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互通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建立电子证照体系和共享互认机制。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建设自然人电子证照库,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实现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研究制定电子证照规范标准,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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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作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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