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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海基网络设施建设。统筹海底光缆网络与陆地网络协调发展,构建连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的海底网络。加强大型海洋岛屿海底光电缆连接建设。积极研究推动海洋综合观测网络由近岸向近海和中远海拓展,由水面向水下和海底延伸。推进海上公用宽带无线网络部署,发展中远距水声通信装备。


空天网络设施建设。综合利用北斗导航、卫星、浮空平台和飞机遥感遥测系统,积极推进地面配套设施协调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尽快形成全球服务能力。加快高轨和低轨宽带卫星研发和部署,积极开展卫星空间组网示范,构建覆盖全球的天基信息网络。


海外网络设施布局。畅通“一带一路”信息通道,连接经巴基斯坦、缅甸等国到印度洋、经中亚到西亚、经俄罗斯到中东欧国家的陆地信息通道。积极参与面向美洲、欧洲、东南亚和非洲方向海底光缆建设,完善海上信息通道布局,鼓励在“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部署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和内容分发网络(CDN)平台等设施。


统筹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频谱资源配置。适度超前布局、集约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物联网设施,实现应用基础设施与宽带网络优化匹配、有效协同。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建设完善国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提高频率使用率,满足国家重大战略和相关行业用频需求。


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推进未通宽带行政村光纤建设,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利用中央基建投资,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大对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与投资力度,通过移动蜂窝、光纤、低轨卫星等多种方式,完善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


专栏4 乡村及偏远地区宽带提升工程


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持续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完善4G网络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到2020年,中西部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40%。推进农村基层政务信息化应用,发展满足农户农业、林业、畜牧技术需求的内容服务,推广农村电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等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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