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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应用与推广,促进农村和农产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应用。


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云。打造农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建立农业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化监管追溯覆盖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提升农业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


提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拓展“12316”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城乡信息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建立水利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工程,提升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对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的支撑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增强农业信息化发展支撑能力。以应用为导向,推进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跨越,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体系,有效支撑农业信息化产业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全方位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市场服务方式创新和科技水平提升,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流通”,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网络化定制、全渠道营销、服务到户等多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式,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健全电子商务要素配套服务产业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和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物流服务业,鼓励发展垂直类、专业类、行业类电子商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强化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电子商务在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开展个性化定制、按需设计、众包设计等服务,创新生产制造和经营销售环节,提供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业务。发展以开放、便捷、节约、绿色为特征的分享经济。推动宽带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积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各领域的融合与应用,培育智慧旅游、智慧休闲等创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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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作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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